2013年10月28日 星期一

《我的團長我的團》人間煙火裏的不死迷龍





《我的團長我的團》人間煙火裏的不死迷龍

在那個小小收容站破敗灰暗的底色裏,迷龍是一抹鮮活的亮色。

時光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,這種安靜的唯有死亡能打破節奏的歲月裏,光陰悠長到似乎看不到前方。充滿希望的或許只有兩個人,阿譯和迷龍。

阿譯有著無需論證的滿腔理想,他衣衫齊整,面孔潔淨。

滿眼都是雖經挫折而不曾減蝕的希望。

而一出場的迷龍卻似乎和希望無關。他滿身都是人間煙火的味道。

泛著油亮色澤的肌肉即使在那樣破敗的陽光下也光澤誘人。與那些待在屋子裏,房檐下,衣衫灰暗,神情板滯的散兵們相比,他身上沒有硝煙的痕跡。

他永不枯竭的生命熱情不知道傾注在何處,索性憑了一身力氣一點精明跋扈黑市,愣是在朝不保夕的邊陲小鎮搏了個中產身家。

他在陽光下悠閒的小憩,卻和他們一樣揮擲光陰。

當是時,他們本已是同命。

他沒什麼文化。對生命的熱情全然源自于本性。他可以遍曆風雨,熱情卻永不凋零。

從東北到滇西,半個中國的流落,那雙眼睛裏目睹過故土淪喪,家國破碎,同袍喋血,卻依然生氣勃勃。

然而,不僅僅是死啦死啦,他何曾不是在敗仗和死人中學會了看清世事。前兩集是他僅有的冷眼。他曾經自然地失望,又那麼容易重燃希望。

忘不了虞嘯卿戰前動員的時刻,那一抹刺破雲層的陽光點亮了每個人的希望,而迷龍卻只是抬手擋一擋陽光,一個冷眼,一轉頭。

他不能再相信。

他或許已經無數次用整個生命去相信一個又一個的人。於是他萬里顛沛,於是他淪落邊陲。

於是他只能無數次默默吟唱埋在生命深處的歌,然後一轉身,把自己打扮成跋扈的強者。
他已經不能再相信。

然而迷龍的可貴之處也就在於這裏。

虞嘯卿在阿譯眼裏是神一樣的人。他一來,阿譯飛蛾一樣的撲上去。笑容明亮,奮不顧身。

孟煩了廣學而慎思,他懷疑而又能說服自己假裝相信。

迷龍不需要分析,他只有一顆心

他不信時,便只是不信。

當這些殘兵的身上重新煥發出生命的熱情,忙碌地在他眼前置辦著屬於故土的盛宴,那個豬肉燉粉條的香味,一絲一縷,迷龍於是活過來。

不管曾經用什麼樣的面孔掩蓋,在這一頓濃郁的塵世俗息中,他遮蔽在身上的一切偽裝裂開。幾個罐頭,一支歌。真實的迷龍活過來。

迷龍以一場豪賭散盡家財,一併他塵世立命的小小夢想。

他重新投入了亂世,在那裏,他的血會歡樂地沸騰。

真實的迷龍耀眼而迷人。

迷龍出場時已經38歲。他拒絕在日占區延口殘喘,流亡入關,漂泊過大半個中國。一路與潰敗與死亡相伴,卻依然孩童般纖塵不染。

他永無止息地散發出生命的熾烈光亮,好像從來就不曾經歷過風霜。

生活的浪漫在於偶爾會造就童話。凡快樂的,還要他更快樂。



它給他可以崇拜的團長,可以信賴的兄弟,給他美麗的妻子和聰穎的兒子,給他所有時代裏所有人夢寐終生的凡俗幸福。

上官戒慈在路邊一站,迷龍的夢清晰如在眼前。他就那麼走過去,十幾米的路,一步步走,仿佛時光倒退十幾年,他還是當年東四省白山黑水間撒著歡兒撲騰的青年,想著大豆的收成和家裏的婆娘。



家,俗世裏最平凡的所在,亂世中卻渺遠如天堂。

迷龍本就是屬於塵世的。

顛沛十載,赤誠依然。

他問,她回答。



童話般的幸福如群鳥飛臨,給戰火下黯淡不堪的亂世打上奪目的光華。

那一刻,迷龍的幸福點燃的是所有人的眼睛。沒有嫉妒,也不是簡單的羡慕。

因為那一刻迷龍開啟了所有人心底的夢想。戰亂中的俗世安康,竟然,也會在他們的身旁。

所有的人都呆愣著,只有迷龍孩子一樣雀躍,歡天喜地的倒箱子、找斧子,在熹微的晨光中扯開嗓子高喊:「順山倒嘍、順山倒嘍!

帶著露水的樹冠切開朝陽,吱嘎嘎地躺倒在地上,撲起灰塵和遍野的草香。鏡頭悠然掠過高聳入雲的樹梢,深深淺淺的綠一徑在風裏招搖個不休。

整個山林都他滿溢的幸福。

整個亂世也裝不下他滿溢的幸福。

萍水相逢,相伴終生。



只有迷龍配得上這樣童話般的愛情。

是的,只有迷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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